关于举办第三届全国博士后创新创业大赛的通知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做好新时代人才工作的重要思想,落实中央人才工作会议部署,持续发挥博士后制度在培养高层次创新型青年人才、促进产学研融合、加快培育新质生产力中的重要作用,推动教育、科技、人才一体发展,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全国博士后管理委员会决定举办第三届全国博士后创新创业大赛(以下简称大赛)。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大赛主题

    博创引领四十载 智汇赋能向未来

    二、赛事安排

    (一)大赛时间。大赛分报名和预选推荐、全国复赛(专家通讯评审)、全国总决赛三个阶段。具体时间为2025年4月-7月开展大赛报名和预选推荐;8月开展全国复赛(专家通讯评审)工作;10月中下旬开展全国总决赛。

    (二)赛别赛道。大赛设创新赛、创业赛、海外境外(一带一路)赛和揭榜领题赛四个组别;预设新一代信息技术与人工智能、高端装备制造与机器人、新能源与节能环保、新材料与石油化工、生物医药与大健康、现代农业与食品、其他行业等7个赛道。各组别可根据项目报名情况调整赛道。

    )参赛方式

    符合参赛条件的博士后研究人员、博士或所在团队于4月20日起登录中国博士后网大赛专区(www.chinapostdoctor.org.cn)或第三届全国博士后创新创业大赛官网(bs.rsj.quanzhou.gov.cn)注册报名(参赛条件详见附件1)。

    创新赛、创业赛、海外境外(一带一路)赛和揭榜领题赛等各组别赛事的具体安排详见附件2

    )参赛条件

    第三届全国博士后创新创业大赛设创新赛、创业赛、海外境外(一带一路)赛和揭榜领题赛四个组别。报名参赛人员须根据个人情况、参赛项目情况科学选择参赛组别和相应赛道报名参赛。同一项目或同一人员不得在大赛不同组别、不同地区或单位重复报名参赛。在第一、第二届全国博士后创新创业大赛总决赛创新赛、创业赛、海外(境外)赛组别获得金银铜奖的项目及团队负责人不得再次报名同一组别的比赛,创新赛、海外(境外)赛、揭榜领题赛组别获奖项目实现产业化、注册企业的可报名参加创业赛。参赛要求详见附件。

    1.创新赛:参赛项目技术研发负责人或项目研发团队的核心成员至少有1名是国内在站或已出站的博士后研究人员。

    2.创业赛:2020年1月1日后至截止报名时已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区域内登记注册的初创型企业,该企业法定代表人或股东成员中至少有1名成员是国内在站或已出站的博士后研究人员。

    3.海外境外(一带一路)赛:注册参赛人员应为项目技术研发负责人或项目开发团队的核心成员,具有海外(境外)博士后研究工作经历,或在海外(境外)取得博士学位,不限国籍。

    4.揭榜领题赛:揭榜者应为国内在站或已出站博士后研究人员、拟进站从事博士后研究的海内外博士及其团队

    )具体安排

    1.创新赛和创业赛

    参赛报名及资格确认时间:2025年4月20日至6月15日;

    预选推荐截止时间:2025年7月31日;

    全国复赛(专家通讯评审)时间:2025年8月;

    全国总决赛时间:2025年10月中下旬。

    2.海外境外(一带一路)赛

    参赛报名及资格确认时间:2025年4月20日至7月31日;

    全国复赛(专家通讯评审)时间:2025年8月;

    全国总决赛时间:2025年10月中下旬。

    3.揭榜领题赛

    需求征集及发布时间:2025年4月30日前;

    参赛揭榜时间:2025年7月31日前;

    全国复赛(专家通讯评审)时间:2025年8月;

    全国总决赛时间:2025年10月中下旬。

    、奖励和支持政策

    (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奖励政策

    大赛设置金奖、银奖、铜奖、优胜奖若干,按照金奖10万元、银奖5万元、铜奖2万元的标准发放奖金,优胜奖获得者颁发获奖证书。对积极组织参赛、成绩突出的参赛地方、单位予以通报表扬。

    1.创新赛、创业赛、揭榜领题赛组别的每个赛道设置金奖2名、银奖4名、铜奖6名、优胜奖若干名(根据各赛道实际参赛情况确定,每个赛道最多不超过12名)。

    2.海外境外(一带一路)赛每个赛道设置金奖3名、银奖7名、铜奖10名、优胜奖若干名(根据各赛道实际参赛情况确定,每个赛道最多不超过12名)。

    (二)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激励措施

    1.对入选第三届全国博士后创新创业大赛决赛的选手,经所在单位同意,不具备副高级职称的可破格申报本专业副高级职称,已具备副高级职称的可破格申报本专业正高级职称。其中获金牌、银牌、铜牌和优胜奖奖项的选手,经所在单位同意,可不受学历资历限制,根据本人专业技术水平直接申报正高级或副高级职称。

    2.对入选参加第三届全国博士后创新创业大赛决赛的选手,参加职称评审时,项目计划书、申报书等参赛材料可作为代表性成果提交评审,相关业绩作为重大加分项。

    3.对入选参加第三届全国博士后创新创业大赛决赛的选手并来粤留粤创业的,其创办的企业符合博士后科研工作站设站条件的,可优先推荐设站。

    、其他事项

    以上通知事项如有不尽之处,请详见中国博士后官网通知(https://www.chinapostdoctor.org.cn)。


      (联系人:佘老师,联系方式:3620142)




     附件1.第三届全国博士后创新创业大赛参赛条件.docx

     附件2.第三届全国博士后创新创业大赛赛事安排.docx